現行交強險的最高賠償限額是什麼

現行交強險的最高賠償限額是什麼

交強險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即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爲110000元,無責任10000元。

交強險賠償責任限額分爲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交強險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即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爲10000元,無責任1000元。

交強險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即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爲2000元,無責任100元。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