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遷房用上房產稅嗎

回遷房用上房產稅嗎

回遷房是否需要上房產稅,房產稅是以房屋爲徵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爲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稅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房產稅的徵稅對象只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由房產稅的徵稅範圍可知,回遷房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取決於房屋的位置,即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按照規定繳納房產稅,其他位置一律不收。

房產稅的徵收有從價計徵和從租計徵兩種徵收方式。按房產餘值計徵的,年稅率爲1。2%,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徵的,稅率爲12%。從2001年1月1日起,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於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