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限制人身自由有幾種方式

警察限制人身自由有幾種方式

警察限制人身自由有以下方式:

1、拘傳:持續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2小時;

2、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監視居住:期限最長爲6個月;

4、刑事拘留:最長不超過37日;

5、逮捕:通常持續到判決生效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