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限制人身自由

如何認定限制人身自由

採用拘留、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手段,剝奪或者限制他人按照自己意志支配自己身體活動的自由的行爲就是限制人身自由。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百元以上500百元以下罰款。甚至會構成非法拘禁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238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