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兩種方式:1、發起設立。就是所有股份均由發起人認購,不得向社會公開招募。2、募集設立。就是發起人只認購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招募。【法律依據】《公司法》第77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