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代表訴訟勝訴利益應當歸誰

股東代表訴訟勝訴利益應當歸誰

股東代表訴訟勝訴,因勝訴而獲得的利益應當直接歸公司所有,原告股東可從公司獲得的利益中間直接獲得利益。但是不能直接判決勝訴獲得的利益歸原告股東所有。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51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