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代表訴訟前置程序可以免除嗎

股東代表訴訟前置程序可以免除嗎

股東代表訴訟前置程序可以免除。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股東代表訴訟前置程序是指股東在提起訴訟前,必須向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提出請求令公司提起直接訴訟。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51條第1款,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