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證據傳來證據是什麼

間接證據傳來證據是什麼

間接證據傳來證據是間接證據不一定是傳來證據。間接證據是指不能夠完整證明待證事實的證據,而傳來證據是指間接來源於案件事實的證據,即經過轉、述、傳抄、複製的第二手以及第二手以下的證據。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鑑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