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協議離婚的條件是什麼

申請協議離婚的條件是什麼

申請協議離婚的條件爲:

1、協議離婚的雙方必須具有合法的配偶身份。即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合法夫妻。

2、雙方自願離婚。即雙方當事人對離婚問題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因受他人或對方欺詐、脅迫或重大誤解所作出的離婚意思表示無效。

3、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4、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5、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6、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