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條件:1、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2、夫妻雙方對離婚須達成合意。3、雙方當事人必須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了一致意見。【法律依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