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費與工資的區別

勞務費與工資的區別

勞務費與工資薪金所得的區別在於,勞務費,也就是個人所得稅中的勞務報酬,是獨立個人從事自由職業取得的所得,而工資薪金屬於在企事業單位或機關中任職、受僱而得到的酬勞,也就是存在僱傭與被僱傭關係的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所得。它們之間的區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適用的法律不同:工資性支出需要依照《勞動法》第十六條的規定,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支付的工資報酬;而勞務報酬一般是根據《合同法》的有關承攬合同、技術合同、居間合同等規定簽訂合同而取得的報酬。管理方式不同:獲取工資的員工通常進行日常的考勤或簽到,記載在企業的職工名冊中,而獲取勞務費用的人員一般則不這樣管理。覈算角度不同:一般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來覈算工資,通過“生產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去核算勞務費。稅務管理方式不同:需要注意的是,兩種報酬的支出計稅方式完全不同。工資的支付應用工資表按實列支,並按規定代扣代繳工資薪金類個人所得稅。而支付勞務報酬則需要取得相應的勞務發票,並按規定代扣代繳勞務報酬類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