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閒置土地如何利用

農村閒置土地如何利用

農村閒置土地流轉是發揮農村土地資產價值的關鍵。

當前國內常見的農村閒置土地流轉方式主要有四種,即出租、出讓、轉包、入股。

出租,農戶自願將耕地或宅基地的使用權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給出租方固定的收益。一般由村集體統一收購(回收)閒置土地,再租給開發商,對於發展旅遊項目的租期一般在20年左右。

出讓,被徵用土地的農民,在按有關規定獲得資金補償後,將土地使用權交給當地政府,再轉交給建設方。

轉包,即土地承包方將全部或部分承包地的使用權包給第三方,轉包期限不超過土地承包合同的剩餘期限。

入股,即農戶將閒置土地的使用權作爲股份,參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經營,這種模式在旅遊開發的同時,兼顧村民的長遠利益,獲得就業機會或從事經營工作,使他們能夠長期分享旅遊收益,充分體現了旅遊業“利益共享”,成爲現今最被政府和農戶歡迎的閒置土地流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