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治安管理處罰種類都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0條規定,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有:警告、罰款、行政拘留、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9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1、情節特別輕微的;2、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3、出於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4、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爲的;5、有立功表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