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爲什麼分爲外蒙古和內蒙古

蒙古爲什麼分爲外蒙古和內蒙古

清初把蒙古分爲三部分爲漠南、漠北、漠西蒙古,其中漠南蒙古稱爲內蒙古,漠西和漠北蒙古爲外蒙古,外蒙古有較大的自主權。

公元1921年蒙古人民革命成功,7月宣佈獨立,建立“君主立憲政府”。1924年5月哲布尊丹巴逝世後,同年11月,第一屆大人民呼拉爾在庫倫召開,宣佈廢除君主立憲制,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國

1945年2月11日,美、蘇、英三國首腦簽訂涉及外蒙古主權的《雅爾塔協議》。1946年中國國民政府承認外蒙古獨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49年10月16日同中國建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