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的典故

商鞅變法的典故

商鞅在秦國實行變法之初,爲了能取得百姓的信任與支持,便在國都咸陽的南門立了一根三丈長的木杆,聲明說,誰能將這根木頭搬到北門去,便賞他十金,事小而賞重,老百姓都覺得很奇怪,誰也沒有幹。商鞅又宣佈:“能搬到北門去的,賞五十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有一中年漢子抱着試試看的心情給搬了過去,商鞅立即給了他五十金,以此表明他說話是算數的。接着便頒佈了他變法的命令。

商鞅是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人,衛國國君的後裔,姬姓公孫氏,故又稱衛鞅、公孫鞅。後因在河西之戰中立功獲封商於十五邑,號爲商君,故稱之爲商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