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商鞅的成與敗

商鞅變法商鞅的成與敗

商鞅變法是指商鞅自衛國入秦,提出了廢井田、重農桑、獎軍功、實行統一度量和建立縣制等一整套變法求新的發展策略,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後兩次實行以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制,獎勵耕織和戰鬥,實行連坐之法爲主要內容的變法。

商鞅變法的成功之處是順應了封建歷史發展的潮流,推動奴隸制社會向封建制社會轉型,符合新興地主階級的利益,大大推動了社會進步和歷史的發展。通過改革,秦國廢除了舊的制度,創立了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動了秦國社會的進步,促進了經濟的發展。

商鞅變法的失敗之處在於變法中輕視教化,鼓吹輕罪重罰。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廣大人民所受的剝削與壓迫,在一定程度上給廣大人民帶來巨大的痛苦,且並未與舊的制度、文化習俗徹底劃清界限。“內行刀鋸,外用甲兵”、迷信暴力而輕視教化等思想,也有其明顯的歷史侷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