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房屋屬於危房

什麼樣的房屋屬於危房

2000年3月1日,建設部發布的行業標準《危險房屋鑑定標準》和2004年7月20日發佈的《建設部關於修改<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的決定》,對何爲危房作了界定,危險房屋是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有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