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的賬務處理

專利的賬務處理

專利技術分爲外購和自行研發兩類,不同情況處理方式不同:

1、外購的專利技術,其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其中,直接歸屬於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包括使無形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專業服務費用、測試無形資產是否能夠正常發揮作用的費用等,但不包括爲引入新產品進行宣傳發生的廣告費、管理費用及其他間接費用,也不包括在無形資產已經達到預定用途以後發生的費用;

2、自行開發並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註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作爲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在研究與開發過程中發生的材料費用、直接參與開發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開發過程中發生的租金、借款費用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已經計入各期費用的研究與開發費用,在該項無形資產獲得成功並依法申請取得權利時,不得再將原已計入費用的研究與開發費用資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