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資者標準是

合格投資者標準是

合格投資者是指在證券退出市場時接受所發行證券讓渡的人或公司。

美國聯邦政府頒佈的《1933年證券法》中規定,任何發行人在退出市場時都必須在證券交易委員會註冊,並將已發行證券轉賣給合格投資者。可對私募公司進行投資的個人或機構。

爲保護投資者利益,美、加證券交易管理機構規定符合一定條件並可對市場進行判斷的投資者才能對私人有限合作公司投資,同樣這些公司只能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

其基本條件爲個人資產不低於100萬美元;年收入不低於20萬美元;已經至少15萬美元投資於資本市場;對私募公司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個人總資產的2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