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政務處分的種類有哪些

公職人員政務處分的種類有哪些

在國家公務員紀律規定中,行政處分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種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的期間爲:(一)警告,6個月;(二)記過,12個月;(三)記大過,18個月;(四)降級、撤職,24個月。

法律依據】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六條,第六條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種類爲:(一)警告;(二)記過;(三)記大過;(四)降級;(五)撤職;(六)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