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從什麼時候開始重新計分

駕駛證從什麼時候開始重新計分

c1駕駛證扣分新規定:每個記分週期(一般是從初次領駕駛證的日期算起12個月內)交通違法記分都不滿12分,沒有違章(有違章需要處理完)下一個記分週期自動歸零。

C1駕駛證在一個週期內沒有扣滿12分的,在一個週期結束前到交通部門處理違章即可,C1駕駛證在一個週期內違章扣分滿12分,駕駛證會被暫扣,需要責任人在15日內到駕駛證原發車管所或者違章地車管所報名,參加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規定的學習七天,完成學習以後責任人應在20日內參加車管所安排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理論考試,考試合格的,駕駛證扣分清零,考試不合格繼續學習成績考試,如果不按照規定參加學習考試的車管所可給予暫停駕駛證。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爲12個月,滿分爲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爲一個記分週期,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