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銷駕照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吊銷駕照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1、根據決定書下達的日期自己推算吊銷期限。

2、交通事故後逃逸被吊銷的,終身不得領證。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2款規定以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12條第4項。

3、因爲交通違章和事故等原因被吊銷駕照的,2年後纔可以重新去駕校學習申請駕駛證。依據《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12條第3項。

4、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駕照的,被撤銷後3年纔可以重新去駕校學習申請駕駛證。依據《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12條第5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