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分數從什麼時候算滿一年

駕駛證分數從什麼時候算滿一年

駕駛證記分週期是以取得駕駛證的日期開始計算的,即取得駕駛證後12個月爲一個週期。

駕駛證記分週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爲12個月,滿分爲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同時駕駛證第一年爲實習期,實習期駕駛證爲6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即12個月記分未達到12分,罰款在這個記分週期結束前已繳清的,下一記分週期開始時系統自動清零。尚有罰款未繳清的記分在下一記分週期不給予清零,下一記分週期開始後會在此基礎上記分,以此類推,若超過12分,則需通過學習消除。

駕駛證全稱爲機動車駕駛證,又作“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駕駛機動車需要一定的駕駛技能,缺少這種技能若隨意駕駛機動車,則可能發生交通事故,一般人無證不能上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