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子公司需要哪些條件

設立子公司需要哪些條件

設立子公司的程序如下: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投資者名錄》、《企業負責人登記表》、《企業經營場所證明》等表格。

2、《名稱預先覈准申請書》及《企業名稱預先覈准通知書》。

3、《指定(委託)書》。

4、總公司撥款證明。

5、公司對分公司負責人的任命文件,負責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暫住證複印件。

6、加蓋公司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7、總公司章程(應提交經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並己加蓋登記機關菱形章的章程)複印件。

8、公司撥付給分公司使用的資金數額證明文件。

9、經營範圍涉及前置審批項目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