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標準

小規模納稅人標準

規模納稅人標準是:

1、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爲主,併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下的;

2、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下的。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個人、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爲的企業,視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根據《稅收法》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