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家庭成員證據材料是什麼

遺棄家庭成員證據材料是什麼

遺棄家庭成員證據材料:

要找到行爲人能夠撫養但是拒絕撫養家庭成員的證據,如兒女對失去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的父母不承擔經濟供給義務,或子女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不予照料等。

可以作爲證據的包括親戚鄰居等證人證言、被遺棄人的陳述、扶養人將被撫養人移置於自己不能扶養的場所的事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