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孝文帝頒行的土地政策是什麼

北魏孝文帝頒行的土地政策是什麼

孝文帝推行的土地制度是均田制。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實行的一種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後歸其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後還給官府。

太和九年(485年),北魏政府頒佈了均田令,對不同性別的成年百姓和奴婢、耕牛都作了詳盡的受田規定。授田有露田、桑田之別。露田種植穀物,不得買賣,七十歲時交還國家。桑田種植桑、榆、棗樹,不須交還國家,可以出賣多餘的部分,買進不足的部分。還規定授土地時對老少殘疾鰥寡都給予適當的照顧。

均田制的實施,肯定了土地的所有權和佔有權,減少了田產糾紛,有利於無主荒田的開墾,因而對農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起了積極作用。均田制的實施,和與之相聯繫的新的租調量較前有所減輕以及實行三長制,有利於依附農民擺脫豪強大族控制,轉變爲國家編戶,使政府控制的自耕小農這一階層的人數大大增多,保證了賦役來源,從而增強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