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孝文帝改革特點

北魏孝文帝改革特點

北魏孝文帝改革第一階段改革的特點是創建新制,主要措施有俸祿制、均田制、三長制、租調製。第二階段改革是漢化政策,主要措施是遷都洛陽和移風易俗。

北魏孝文帝改革

整頓吏治:地方長官的任期按政績好壞覺定,不固定年限;官吏俸祿由國家統一籌集,不許自籌,並加大反貪污力度,樹立御史臺的權威。下令廢除宗主督護制,實行三長制,規定五家爲以鄰長,武鄰爲一里長,五里爲一黨長。長官均由辦事能力強和謹守法令的人擔當,負責管理農民、檢查戶口、徵收租調,徵發徭役。北魏的基層機構更加完善。

發佈均田令。有利於農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保證了賦稅收入和徭役的徵發。

第二次改革

1、遷都洛陽。爲加強對中原地區的控制,494年將都城由平城遷到洛陽。

2、學習漢族文化。遷都洛陽以後,孝文帝仿照漢族的典章制度和生活方式,提倡漢人說漢話,以消除民族間交往的語言障礙;改鮮卑複姓爲漢字單姓;禁止穿領小袖的胡服,仿南朝的服裝制訂官吏,婦女的冠服;提倡與漢族通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