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不加刑指的是什麼

上訴不加刑指的是什麼

上訴不加刑,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訴的案件,在作出新的判決時,不得對被告人判處重於原判的刑罰的一項原則。

上訴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

1、同種刑種不得在量上增加;2.不得改變刑罰的執行方法,如將緩刑改爲實刑,延長緩刑考驗期,將死刑緩期執行改爲立即執行等;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4,不得改判較重的刑種,如將拘役6個月改爲有期徒刑6個月;5.不得加重數罪併罰案件的宣告刑;6.不得加重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提起上訴和未被提起抗訴的被告人刑罰。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37條,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上訴不加刑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