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後期治療費怎麼辦

工傷後期治療費怎麼辦

在職期間,職工因工傷或者工傷復發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斷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單位未爲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因其過錯給職工造成了經濟損失,全部治療費用依法由用人單位承擔。

關於職工離職後的工傷後續治療費用問題。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傷殘等級在五至十級的,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職工可以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或者勞動合同屆滿時終止勞動關係。勞動關係終止後,用人單位就沒有爲職工繼續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職工也不再享有工傷保險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