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險報案有效時間

意外險報案有效時間

《保險法》規定: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之日起兩年不行使而消滅。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年內不行使而消滅。如果不及時報案,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負擔由於遲延通知而導致我公司增加的查勘、檢驗等項費用

簡言之,就是人壽險賠償請求權5年內有效,其他險2年內有效。報案一定要儘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