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法律效力如何認定

假離婚法律效力如何認定

當事人在“假離婚”後若反悔或欲按照夫妻關係處理有關財產而產生訴訟時,人民法院將依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來審查當事人的“假離婚”行爲(一般爲離婚協議)是否有效。在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無效或可撤銷的條件下,“假離婚”時的離婚協議將被視爲有效,“假離婚”時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依法有效,即使將來複婚,復婚前已經分割的財產也屬於婚前個人財產,而不會隨着復婚而變成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