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分居多久可以認定爲離婚

法律規定分居多久可以認定爲離婚

關於分居很多人都存在誤解,以爲達到一定期限就可以自動離婚,其實並不是這樣的。婚姻法規定的是因夫妻感情不合分居滿二年以上的,是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之一,但並不能導致婚姻關係自動解除;所以說在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時候,以分居滿兩年,屬於確認感情確已破裂,准予離婚的條件。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