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刑法,毒品犯罪包括以下行爲:
2、包庇毒品犯罪分子;
3、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走私製毒物品;
4、非法買賣製毒物品;
5、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
6、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種植種子、幼苗;
7、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強迫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
8、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毒品犯罪包括以下行爲:
2、包庇毒品犯罪分子;
3、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走私製毒物品;
4、非法買賣製毒物品;
5、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
6、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種植種子、幼苗;
7、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強迫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
8、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