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開庭流程如下:1、開庭準備。包括告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發佈開庭審理公告,宣佈法庭紀律。2、宣佈開庭。包括覈對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身份,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3、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發言,證人發言,出示相關證據,宣讀勘驗筆錄和鑑定意見。4、法庭辯論階段。雙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對事實爭議發表意見,進行辯論。5、合議庭評議,合議庭成員對案件事實進行評議,做出判斷。6、宣告判決,可以當場宣告判決,也可以定期宣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