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拖欠工資欠條寫明欠了多少(大寫、小寫都要寫上),承諾什麼時候付清,如果沒有付清,按銀行利率計算之類的,最後蓋上單位的公章或者按手印,簽上名字,寫上日期即可。
可以參考以下內容:
欠條
今欠到xxx工資(大寫)xx元(¥xx元),定於xx年xx月xx日前付清,到期不付的,按xxx標準支付違約金。
xxx(簽名、蓋章)
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