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購房貸款在申貸人正式向銀行提交貸款申請後十五個工作日內即可辦理完成。用戶在辦理房貸時需要攜帶以下材料:1、貸款買房主貸人及配偶(如有)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如軍官證);2、貸款買房主貸人及配偶(如有)戶口本;3、貸款買房主貸人及配偶(如有)收入證明(收入證明合計需要超過月供的兩倍及收入流水(如需);4、貸款買房主貸人婚姻證明(如未婚需要提供民政局開具的單身證明);5、貸款買房主貸人以及配偶資產證明(如需);6、首付款證明;7、買賣雙方簽定的《房屋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