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申請包括什麼材料

行政複議申請包括什麼材料

行政複議申請包括以下材料:

(1)行政複議申請書一式二份。被申請人是兩個以上的,每增加一個應當增加一份行政複議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證複印件,申請人是法人的,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其他組織的,提交有關機關批覆成立該組織的文件和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3)被申請人作出的所申請行政複議的具體行政行爲或行政不作爲的證明材料;

(4)申請人委託代理人蔘加複議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委託代理文書、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並載明委託代理權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