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視工作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

巡視工作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

巡視工作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理想信念堅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堅持原則,敢於擔當,依法辦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潔;3、遵守黨的紀律,嚴守黨的祕密;4、熟悉黨務工作和相關政策法規,具有較強的發現問題、溝通協調、文字綜合等能力;5、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要求。巡視工作小組的職責是:1、貫徹黨的中央委員會和同級黨的委員會有關決議、決定;2、研究提出巡視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和階段任務安排;3、聽取巡視工作彙報;4、研究巡視成果的運用,分類處置,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5、向同級黨組織報告巡視工作情況;6、對巡視組進行管理監督;7、研究處理巡視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