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爲有哪些

犯罪行爲有哪些

犯罪行爲有不作爲和作爲兩種。

作爲的形式是指作爲的表現方式。作爲雖然是行爲人的一定的身體動作,但行爲人在實施作爲犯罪的時候,並不限於利用本人的肢體以實現一定的犯罪意圖,而且還利用各種犯罪工具及其手段,將本人的犯意付諸實施。

不作爲是相對於作爲而言的,指行爲人負有實施某種積極行爲的特定的法律義務,並且能夠實行而不實行的行爲。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三條,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羣衆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爲,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爲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