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規定的哪些行爲構成犯罪

公司法規定的哪些行爲構成犯罪

下列行爲構成犯罪:

1、虛報註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

2、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3、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爲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

4、偷稅漏稅達到一定數額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159條,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