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犯罪行爲數罪併罰

哪些犯罪行爲數罪併罰

根據《刑法》分則規定,適用數罪併罰的情形有:

1、組織、領導和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罪,並實施殺人、爆炸、綁架等犯罪的,依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2、行爲人出售、運輸假幣構成犯罪,同時有使用假幣行爲的,實行數罪併罰。

3、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同時構成其他犯罪,應數罪併罰。

4、行爲人實施搶劫後,爲滅口而故意殺人的,以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定罪,實行數罪併罰。

5、爲實施其他犯罪盜竊機動車輛的,以盜竊罪和所實施的其他犯罪實行數罪併罰。

6、在偷開機動車輛過程中發生交通肇事構成犯罪,又構成其他罪的,應當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實行數罪併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