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去逝後可領哪些錢

職工去逝後可領哪些錢

按《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由社會保險機構支付,具體標準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喪葬費和撫卹金由所在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