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婚姻法離婚條件

2021年婚姻法離婚條件

進行訴訟離婚應符合以下條件:

1、當事人雙方具有合法的婚姻關係;

2、提起離婚的一方爲婚姻關係中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32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婚姻法》將於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據《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民法典》生效時間爲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