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多少天

哺乳假多少天

產假期滿後,用人單位應當在工作日內安排不少於一小時的哺乳,稱爲哺乳假,視爲工作時間。母乳餵養假一年,每天可享受兩次哺乳時間0.5小時,可合併爲1小時。1.哺乳時間:對於撫養一歲以下嬰兒的女工,在每次工作時間輪班時應給予她們兩次哺乳時間,一次哺乳時間應爲30分鐘。你也可以將兩次哺乳時間結合起來。2.嬰兒滿一歲後,被診斷爲虛弱兒童,哺乳期可適當延長,但最多不超過六個月。3.被診斷爲更年期綜合徵的女工有嚴重的症狀,每月可放假1-2天。4.女教師的產假是在寒暑假期間,可以延長寒暑假的休假時間。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爲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