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成立必須具備的條件

正當防衛成立必須具備的條件

正當防衛成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起因條件:

1、必須有不法侵害存在。

2、不法侵害並非僅限於犯罪行爲。

3、不法侵害必須是現實存在的。

4、不法侵害通常應是人所實施的。

二、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是指正當防衛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之時實行,不能實行事前防衛和事後防衛。

三、正當防衛的對象條件,是指正當防衛只能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行,不能及於第三者。

四、正當防衛的主觀條件,是指防衛人主觀上必須出於正當防衛的目的。

五、正當防衛的限度條件,是指正當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損害。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爲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爲,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