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協議書怎麼寫呢

房屋買賣協議書怎麼寫呢

房屋買賣協議書的內容應當包括雙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情況、價款及支付方式、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違約責任、爭議解決的方式、簽訂時間等等。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買賣合同的內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以外,還可以包括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第十二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