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學校受傷學校有責任嗎

孩子在學校受傷學校有責任嗎

孩子在學校受傷學校的責任要根據學生的年齡和學生受傷的原因來做不同的區分:

1、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人在學校因非校外人員的原因受傷,則學校應承擔賠償責任,除非學校能提供證據證明其盡到教育管理職責;

2、已滿10週歲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在學校因非校外人員的原因受傷,學校一般不承擔賠償責任,除非受傷的學生能提供證據證明學校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則學校應承擔賠償責任;

3、所有的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在學校因校外人員的原因而受傷,應由侵權人自行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九條,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