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要求是什麼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要求是什麼

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確定:

根據《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另外,下列人員不能擔任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人;

2、正在被執行刑法或者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人;

3、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人;

4、因犯有貪污罪、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人;

5、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人;

6、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長、經理,並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

7、擔任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違法行爲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

8、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人;

9、符合法律和國務院規定的不能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