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預告登記權利人是誰

房產預告登記權利人是誰

房屋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就是預告登記的申請人。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二十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爲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